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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屏南圣阳鸳鸯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广告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

编号:FZZB-2020-06 作者: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6-12 17:16:58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屏南圣阳鸳鸯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告宣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告宣传项目

项目编号:FZZB-202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3073957531、13073957631;ndfzzb@163.com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屏南圣阳鸳鸯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屏南县国宝路2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包女士、0593-33093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13073957531、13073957631;ndfzzb@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1:品目号1-1 社区灯箱广告项目 数量:150面品目号1-2社区门禁广告项目 数量300面合同包2品目号2-1 闽运福州公交车身(白水洋景区)广告数量:50辆简要技术指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凡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的供应商(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含截止时间当月)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含截止时间当月)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合同包1供应商必须为资源所有者或资源所有者授权的独家代理商或资源所有者授权的一级代理商。【提供以上有效的证明材料,广告投放使用时间能够覆盖合同有效期】;合同包2供应商必须为资源所有者或资源所有者授权的独家代理商或资源所有者授权的一级代理商,【提供以上有效的证明材料,广告投放使用时间能够覆盖合同有效期】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H、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供应商针对该项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报价处理。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8.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6: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磋商文件者可到本公司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也可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通知书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工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1407700419008134636;开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招标文件指定邮箱。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或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6: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四、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购买费账户、保证金账户、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 户 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407700419008134636

2、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3073957531、13073957631;ndfzzb@163.com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