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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押运服装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编号:NDCJZX-2021-采字008 作者: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3-08 12:09:36

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押运服装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押运服装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环岛边星明酒楼七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JZX-2021-采字008

项目名称: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押运服装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6.3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3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货币单位:元)

保证金(货币单位:元)

交付时间

1

押运服装采购

1批

详见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663400

6634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6%;工程项目为3%;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 2%(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谈判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谈判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 至 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环岛边星明酒楼七楼)】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本地供应商获取询价通知书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获取询价通知书者须按邀请函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通知书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137010100100326662,开户名: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我公司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3)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至询价通知书指定的邮箱:ndcjzx@163.com)本公司。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环岛边星明酒楼七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环岛边星明酒楼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标准: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凡有能力提供询价通知书所述服务的境内的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原件胶装在正本里,否则视为未提供)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

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供应商针对该项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报价处理。由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其他

询价文件购买费、采购代理服务费:

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账号:137010100100326662;

开户名: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询价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9060210010010000110379;

开户名: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敬老路3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3-7169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环岛边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方式:小卓0593-2767999、17306052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卓

电 话:  0593-2767999、17306052865

附件:

  20210308120936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