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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采购项目

编号: NDYXCQ[XJ]2019005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9-04-30 16:53:58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对轮胎采购项目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轮胎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招标编号:NDYXCQ[XJ]2019005(1)

四、采购人:宁德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五、采购代理机构: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证书;

4、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拾肆万玖仟叁佰元整(¥149300元)。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八)领取标书时间:2019年4月30日起2019年5月7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九)领取标书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208室(市国资委)。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市国资委二楼会议室,由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十四)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传真:0593-2292976                  E-mail:1740499643@qq.com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账号:35001688141052500864

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宁德分行

开户帐号:935001010003468889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