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

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宁德至周宁往返定制班线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NDHFZB-3420221118 作者: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12-20 16:07:37

项目概况

宁德至周宁往返定制班线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FZB-3420221118

项目名称:宁德至周宁往返定制班线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

1-1

纯电动乘用车

10辆

270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天内交货(无法满足或延迟交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同时中标人需要按照合同金额的20%赔付采购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投标人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无欠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的缴交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和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0日 至 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

(2)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专户、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账  号:35001686107052518311

邮箱:ndhfzb88@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号楼803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0593-2822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593-2822316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