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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公告

编号: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1-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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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企业委托,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对以下转让标的组织公开竞价、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1、宁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0%股权
    该标的股权是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5%)、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两方共同委托。
    2、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70%股权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1、宁德自来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宁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前身为福建省宁德自来水总公司,其创建于1979年,原是宁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属的一家国有独资企业。2000年9月1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签订《关于收购宁德市自来水总公司的合同》,同意以200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由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收购,并履行了资产交接手续。2001年5月21日,宁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变更为由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其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原宁德市自来水总公司净资产出资作价228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95%;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5%。宁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29日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经营期限至2051年6月25日,注册资本贰仟肆佰万圆整,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生产生活饮用水(仅限分支机构);自来水安装,水暖管件、灰铸铁件、低合金、钢管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5日,营业期限至2052年7月4日,注册资本肆仟陆佰万圆整,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筹建)。(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70%的股权。
    三、转让标的评估情况
    1、宁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评估情况。
    根据闽中兴评字(2010)第1059-1号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9月30日,宁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0%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6,253,354.94元。
    2、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评估情况
根据闽中兴评字(2010)第1059-2号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9月30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70%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5,695,019.98元。
    四、以上两个标的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权部门批准和备案。
    五、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2、竞买人应为国有企业,并同意按截止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核定的员工总数接收全部员工。3、要求竞买人一并受让以上两个标的。
    六、公告期限:2011年 3月4 日--2011年3 月31日; 
    七、看样时间:2011年  3月 10 日至 3月 18日; 
    领取竞价文件时间:2011年3月 23日--2011年 3月31日(工作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 4月1日下午5:30(工作时间)具体竞价时间和竞价地点等参见竞价文件。 
    联系人:李小姐
    咨询电话:0593-2292676;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塔山路3栋1号

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