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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宁德商城D幢229公开竞价转让项目

编号: QZSW2019076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8-07 10:38:03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宁德市宁德商城D幢229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SW2019076。

2、竞价标的:宁德市宁德商城D幢229。挂牌价:人民币贰拾陆万柒仟捌佰元整(¥267800.00)。

3、标的简介:标的坐落在宁德市八一五路宁德商城D幢229号,位于地上6层商业用房的第2层店面。靠近八一五路、环城路等城市交通主干道,交通便利;所在区域设有停车位以及临时路停车位,停车较为方便。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达到“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有宁德客运站、莱茵大厦、华闽大厦、便利店、蕉城区政府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标的证载用途为商业经营用房,建筑面积为28.33㎡,层高约3米,设施设备完善。

各资产名称、结构、建筑面积详见附件清单。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

若竞买人竞买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该标的成交价款;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5、特别提示:

(1)本公开竞价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2)本项目标的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现状有否本中心未知的、在竞价前未能告知竞买人的瑕疵,并自愿接受及承担该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unibid.cn)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4)竞买人在成为受让方后,须以受让方名称签定《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不得变更受让方名称。

(5)竞价标的没有设定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竞价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6)由于受让方违约,导致其竞得标的无法成交的,竞价标的再次组织竞价时,原受让方应承担再次竞价的所有费用,若再次竞价的成交价款低于原竞价成交价款的,原受让方应当补足差额,且本中心和委托方将保留对其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7)竞价成交后,如受让方与委托方就竞得标的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受让方仍应当向贵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不论受让方与委托方最终是否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或是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后受让方与委托方解除或终止《房屋买卖合同》的,本中心已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8)竞买人应对自身的注册用户名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价大厅的用户,在报价大厅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本中心和中百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若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可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及已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当受让方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受让方还应向委托方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①受让方未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标的成交价款等款项并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

②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签订通知书》的约定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的。

③受让方未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与委托方办理标的移交、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④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0)竞买人应确保自身网络的流畅。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网络延时等因素,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限时竞价周期即将结束时进行竞买报价,以防止因网络延时造成报价不成功。

6、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7、对受让方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因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责任。

(3)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标的成交价款,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受让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买卖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4)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5)标的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受让方承担: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房屋登记费。转让方承担: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交易手续费(过户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以及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均由受让方承担)。

(6)本中心在受让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竞价转让项目的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7)其他要求详见《房屋买卖合同》。

8、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9、公告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16日。

10、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站(http://www.unibid.cn/portal/page?to=regUser)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用户名在网站竞价大厅(竞价看板)内查找竞买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1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承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2)网上报名: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交易保证金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意向竞买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12、看样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16日(仅上班时间)。看样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3506009885。

13、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9年8月19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4、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元)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加价幅度(元)

限时竞价周期(秒)

1

宁德市宁德商城D幢229

267800

2019-8-19 10:00

5000

60

(1)自由竞价阶段从2019年8月5日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前,竞买人可以对项目标的充分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五个工作日为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自由竞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5、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直至产生受让方。

16、交易服务费: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金额按照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189091

电子邮箱:en8989@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