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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原市体育局综合楼)23、24号店三年租赁使用权

编号:MNDCQ2019011(3)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9-03 12:57:53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一)项目编号:MNDCQ2019011(3)

(二)竞价标的: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原市体育局综合楼)23、24号店三年租赁使用权,该标的详细地址位于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原市体育局综合楼23、24号店。楼层总数3层,所在楼层2-3层,装修情况:简装,产权暂无。标的以现状为准。

(三)月租金挂牌价、交易保证金:

序号

门牌

面积约(㎡)

月租金挂牌价

交易保证金

加价幅度

1

23#店面

130

2954

12000

50

2

24#店面

383

7911

32000

50

(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 租赁期限(含免租期):3年;
  2. 免租期:1个月

    (六)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七)租金递增方式:无;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

    (九)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业。

    (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作为经营危化品、娱乐及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

    (十一)合同的签订: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署《租赁合同》。

    (十二)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价成功,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招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且能诚信经营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至2020年1月3日,每次延长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五、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宁价费[2018]190号的规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佣金(按成交总价计算)。

    六、公告时间: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12日。

    七、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9年9月12日下午17时。

    八、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四)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法定代表人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九、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9年9月13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十、交易条件:

    (一)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清单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号1栋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