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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镇康养演艺中心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编号:JHZB2024003 作者: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1-08 17:58:26

 

周宁三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七步镇康养演艺中心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七步镇康养演艺中心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HZB202400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七步镇康养演艺中心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1(项)

95000元

95000元

950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投标时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原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登记营业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并通过福建省招标代理管理信息系统。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和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省外入闽招标代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5.4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若法律法规有规定时限的按规定要求执行)。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 1 月 9 日至2024年 1 月 16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 1 月 9 日至2024年 1 月 16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①供应商应持授权委托书(法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报名登记表》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1838322053@qq.com),未报名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4.采购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或纸质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邮箱至本招标代理公司。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 1 月 19 日 10:00(北京时间)【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采购公告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 1 月 19 日 10:00(北京时间)【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周宁三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周宁县七步镇新兴街131-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13685093638

代理机构: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法:0593-2957789/15659693612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 137010100100256650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附件:

  20240108055826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