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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溪南仙东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对湿地生态功能影响分析评价报告

编号:FJQS-2024-06 作者: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3-22 17:43:45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霞浦县时代渔港建设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霞浦县溪南仙东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对湿地生态功能影响分析评价报告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霞浦县溪南仙东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对湿地生态功能影响分析评价报告

2.项目编号:FJQS-2024-0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霞浦县溪南仙东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对湿地生态功能影响分析评价报告

1.00

1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针对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要求

供应商尚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

2024年03月23日起至2024年03月29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除外)

7.购买采购文件地点、方式:

7.1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鹤峰中路62号鑫海大厦二层。

7.2购买购买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按照本公司《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qs0593@126.com进行报名登记,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8.采购文件售价: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 2024年04月03日下午15:00。前按下述地址以密封书面形式送至宁德市蕉城区鹤峰中路62号鑫海大厦二层,由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04月03日下午15:00, 宁德市蕉城区鹤峰中路62号鑫海大厦二层。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霞浦县时代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体育北路8号中央公园7幢二层215室

 邮编:3551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8836818

13.代理机构: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鹤峰中路62号鑫海大厦二层

 邮编:352100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3-2933773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162170136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附件:

  20240322054345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