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

福安溪北洋美伦清华园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业务服务招标公告

编号: FJYZ[ND]2024005 作者: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4-09 08:19:05

福安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安溪北洋美伦清华园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业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安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业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 FJYZ[ND]2024005

2、招标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3.2、投标人具备税务局核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能提供能证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间,除招标人书面同意外,不得在本项目半径直线距离3公里范围(两个项目之间用地红线直线距离最近点)(两个项目之间用地红线直线距离最近点)内承接其他楼盘的策划销售代理(福安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发项目除外,提供书面承诺);若违反本规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10万元的违约金,中标人无异议。

3.4、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④被招标人列入负面评价或中止合作的公司;

⑤投标人承诺服务于本项目的团队构成不低于以下标准:

管理团队:项目总监1名,应具有三四线城市以上操盘经验,5年(含)以上同岗位操盘经验,不少于2个(含2个)项目操盘经验且单项建筑面积在10万㎡以上(含10万㎡)楼盘策划及销售业绩(提供证明)。销售经理1名、策划经理1名、执行策划师1名、设计师1名(策划或设计人员须有普通短视频编辑及新媒体运作能力),以上人员要求一人一岗,不得兼职;除设计师外其他人需长驻项目。营销总监、销售经理和策划经理每周在场不得少于6天,临时请假离岗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派驻的该项目管理人员于本合同终止前更换的须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人有权了解人员的从业经历,资质情况,并对不胜任本项目专业要求的人员有权利要求更换;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营销总监、销售经理、策划经理投标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人,更换执行策划师、设计师投标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人(违约金从当期结算代理费扣除)。

其他人员:置业顾问不少于8人(其中2年以上销售经验置业顾问不少于4人),外拓/渠道主管1名负责市场外拓、渠道开发、企业团购/大客户开发等工作,行政人员1名负责办理备案、按揭、权属登记,招标人有权对不胜任本项目专业要求的人员进行更换;未按约定人员配置,投标人按照10000元/人/月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期结算代理费扣除)。开盘初期或强销期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派销售人员支援,投标人应予以配合;乙方于项目尾盘期根据工作需要向甲方征得同意后可进行人员逐减。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佣金计算标准

本项目为 独家 全程的策划顾问和销售代理,佣金包含策划销售代理费【指策划(含普通短视频编辑制作)服务费】和月度服务费,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销售激励除外)。

策划销售代理费率控制价及月度服务费:

4.1、策划销售代理费率:

①策划销售代理费率(基准代理费率)为住宅销售总额的百分之    (      %),范围小于或等于百分之壹1.00%,策划销售代理费率>1.00%的均作为废标;车位按该部分销售总额的百分之壹点伍(即1.50 %)。

②若项目销售展开渠道分销,期间自然接待销售与渠道分销成交(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为准)占比要求:月度(月度指本月26日至次月25日,下同)自然接待销售户数占比不低于月度总销户数的20%;若月度内自然接待销售户数占比低于月度总销户数20%,则月度渠道分销占比部分(户数)的基准代理费率按投标策划销售代理费率(基准代理费率)的80%计,且不计入年度业绩“跳点”。

③年度业绩“跳点”:住宅年度(年度指合同首年首月26日至次年同月25日,下同)销售达1亿元,年度策划销售代理费率(住宅)按基准代理费率+0.2%计取。

4.2、月度服务费:

①月度服务费5万元/月(备注:月度须有效认购销售数据产生,如当月无认购销售数据,则不予支付该月月度服务费);

②策划销售代理费(含预留部分)按年度为周期,年度结算以120万元为基准,总结算每超10万元,返退10万元服务费,以此类推,封顶60万元。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24年 4  月 9  日至2024年 4  月13  日止。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3:00—5:30时,到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福安市韩阳煌都1A幢1411室,联系电话: 15059334307 )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 4  月 29  日 9:30 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地址: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安市韩阳煌都1A幢1411室)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24 04  月  29  日0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安市韩阳煌都1A幢1411室),联系电话:15059334307

9、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 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lm.cn/)或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公司(https://www.ndcqjy.com/) 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

10、招标单位:福安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棠兴路806号19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15964518

11、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福安市韩阳煌都1A幢1411室   邮编:355000

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电话: 15059334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