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

宁德市霍童镇八斗村红茶初制加工生产线项目

编号:FJYS宁采[2025]-038号 作者: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6-18 17:08:52

询价邀请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八斗村民委员会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询价采购 方式组织 宁德市霍童镇八斗村红茶初制加工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次采用书面推荐方式进行询价,现欢迎被推荐的以下三家供应商: 宁德市浦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荣参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福鼎市玖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前来投标。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询价采购活动。

1、备案编号: /

2、项目编号:FJYS宁采[2025]-038号

3、询价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识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小微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不低于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产品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6.1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①现场报名:持《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下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到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置业小区11号楼204)获取。

②电子报名: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应联系代理办理报名手续(电话0593-2657701),并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840702089@qq.com)。

③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 目 编 号

  

登 记 时 间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包 号

 

供 应 商 名 称(盖章)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 应 商 地 址

 

联 系 人

 

手 机/电 话

 

电 子 邮 箱

 

 

□纸质版   □电子版

备注: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本登记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及全部资料,否则所造成的成果本司不负任何责任。

6.3询价通知书售价:300元。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8、询价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置业小区11号楼204)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公告期限

9.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cg.ndcqjy.com/#/home)、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ndcqjy.com/)等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2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八斗村民委员会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八斗村

 邮编: 3521000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8016761866

代理机构: 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置业小区11号楼204 

邮编:352100

 联系人:小翁

      联系电话:0593-2657701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5213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5213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免缴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宁德市霍童镇八斗村红茶初制加工生产线项目

1.00

552130

工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宁德市霍童镇八斗村红茶初制加工生产线项目

55213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组合音像设备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宁德市霍童镇八斗村红茶初制加工生产线项目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52130

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