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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路路灯市政电缆接入及桥梁刷漆项目工程

编号:ZCHNC[2025]-053 作者: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6-18 17:45:56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市政服务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防汛路路灯市政电缆接入及桥梁刷漆项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防汛路路灯市政电缆接入及桥梁刷漆项目工程。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ZCHNC[2025]-05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市政工程

1(项)

391072

391072

355875.52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不适用于本项目)。(2)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不适用于本项目)。(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4)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6)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7)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需具备合格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该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8:00-18:00。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8:00-18:00。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804。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0:00,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804。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7月1日10:00,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804。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市政服务中心             

地  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市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法:  18650531230      

代理机构: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804

联系人:      小范     

联系方法:0593-285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