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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长春片区排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号:ZMCG-XP【2025017】 作者: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7-31 11:58:04
项目地点: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霞浦县长春片区排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片区排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项目编号:ZMCG-XP【202501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91,4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1,4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914.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1

191,4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

  1. 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191,400.0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霞浦县长春片区排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191,400.00

总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及地点: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址: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泰华府8号楼2605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须至我司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2)通过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报名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我公司,同时填写完整的《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1093122019@qq.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ZMCG-XP【2025017】

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片区排涝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是否需要邮寄:           邮寄地址:

 

   8.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2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11日15:00,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泰华府8号楼2605室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11日15:00,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泰华府8号楼2605室 

   11.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相关网站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人关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ndcqjy.com/

13.采购人: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霞浦县长春镇镇直路6号

联系人:刘忌

联系方法:13107671103

 

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泰华府8号楼2605室

联系人:小付

联系方法:0593-2277789、13599819887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霞浦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霞浦支行

银行账号:406581931969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