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城建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征集合作单位公告
为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资源,宁德市城建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拟组织确定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合作单位,现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登记。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共10个充电桩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运用合作单位,项目具体地点如下(10个停车场站分批分次进行建设,具体建设顺序由最终中选单位与征集人商定):
序号 |
停车场名称 |
位置 |
1 |
宁德北岸公园 |
东侨经济开发区北岸公园广场西侧 (游乐园东侧北湖滨路4号) |
2 |
宁德城建停车公司停车场 |
东侨经济开发区梦龙路6号 (新五中校门口对面) |
3 |
宁德东湖南岸1号 |
蕉城区南湖滨路1号南岸公园大门西侧 (园林局门口) |
4 |
宁德东湖南岸2号 |
蕉城区南湖滨路6号 (唐程御品小区正门对面) |
5 |
宁德东湖南岸3号 |
蕉城区南湖滨路南岸公园靠金马大桥头 (恒大影城对面) |
6 |
宁德大寨溪公园 |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 |
7 |
宁德北港公园 |
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西侧海滨壹号南侧 (彩虹桥头) |
8 |
宁德塔山东南侧 |
蕉城区福宁北路与富春东路交叉路口 (龙威经贸广场西北侧红绿灯旁) |
9 |
宁德工人文化宫 |
东侨经济开发区团圆路9号 (宁德时代)地下停车场 |
10 |
东湖新村5# |
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东湖新村4号楼旁 |
二、合作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依法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充电桩运营相关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能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三、征集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报名单位可自行自主报名,不接受报名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或联合进行报名。
报名时响应单位需提供:
四、方案征集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5年9月28日11:00起至2025年9月30日17:00止(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梦龙路6号宁德市城建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
3.其他要求:由报名人携带按要求准备的材料(统一放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外部写明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提交材料后按要求进行登记即视为报名。
五、后续事宜:
报名后续事宜将由宁德市城建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报名单位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所有报名材料经初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单位将被纳入方案征集名单,并按后续通知指引提交方案材料以供征集人进行比选。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六、征集人:宁德市城建智慧停车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梦龙路6号
联系人:陈明
电 话:186778715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