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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编号:闽瑞晟宁招政采(2025)-012号 作者: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10-18 15:47:5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霞浦县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闽瑞晟宁招政采(2025)-012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定资格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6.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天8:00~12:00时,15:0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6.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提供《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rsndzb@163.com。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闽瑞晟宁招政采(2025)-012号

项目名称:霞浦县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7.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层)),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本项目在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层))设置开标会场,投标人请准时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未参加开标会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9.招标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项目公告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ndcqjy.com/)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cg.ndcqjy.com/#/home)、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媒介,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采购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六一七路11号城投君悦恒昌2号楼3层

邮  编:355100

联系电话:0593-8883555

联系人:章先生

 

11.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708

邮  编:352100

联系电话:0593-2917695

联系人:林女士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银行账号:35001686107052503546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