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DCJZX-2026-采字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宁德市机关幼儿园(东湖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询价通知书
更正内容:
1、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更正为以下内容: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且保函形式须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覆盖合同履行期届满后30日,并保证其有效,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保函不符合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视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成交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期届满(含验收合格)止。
履约保证金退回时间:①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货物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至验收合格后30日止。”
2、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 应 商 回 执
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福建省宁德市机关幼儿园(东湖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并知悉更正内容,特此确认。
注:本公告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请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请将此更正公告打印、盖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ndcjzx6@163.com)。(回执需完整发回公告内容,不能只发回执联,若申请人在本项目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并且无异议。)
(公章)
二O二六年 月 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宁德市机关幼儿园
地址:宁德市署前路14号
联系方式:林女士/0593-2822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7楼
联系方式:林巧丹、林绿莎/0593-2767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巧丹、林绿莎
电 话:0593-2767999
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