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

福宁时代智能制造基地施工便道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编号:GYJT宁采招(2026)-018 作者: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5-15 17:43:02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元川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福宁时代智能制造基地施工便道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宁时代智能制造基地施工便道项目。

   2.项目编号:GYJT宁采招(2026)-01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1867594.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1867594.00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宁时代智能制造基地施工便道项目

1.00

1867594.00

建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绿色建材: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专门合同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合同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5-15 18:00至:2026-5-22 17:30。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磋商公告中指定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供应商(可任意选择以下的方式办理报名手续:(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携带营业执照扫复印件(盖章)并填写报名表;(2)、供应商线上购买磋商文件则须按公告的要求: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发至邮箱15759310551@163.com报名并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报名邮件发送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采购文件售价: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5月27日10:00分前送至宁德市蕉城区天山东路2号(中融.江山府)9号楼1单元1501号,由福建瀚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ndcqjy.com/)、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元川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上街政府路1号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方法:  15160116397     

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山东路2号(中融.江山府)9号楼1单元1501号 

联系人: 章女士

联系方法:15759310551

附1:代理服务费缴纳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财贸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131010100100390464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附件:

  20260515054302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