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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编号:NDHS-CG2026-011 作者: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9-17 16:09:50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安全等级保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2.项目编号:NDHS-CG2026-01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1.00

8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80,000.0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80,000.00

总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①现场报名:持《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下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到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联系方式:0593-2026711)获取。

②电子报名: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内,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26711@ndhs.cc)并同时致电0593-2026711告知。

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 目 编 号

 

登 记 时 间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包 号

 

供 应 商 名 称(盖章)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 应 商 地 址

 

联 系 人

 

手 机/电 话

 

电 子 邮 箱

 

 

□纸质版               □电子版

备注: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本登记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及全部资料,否则所造成的成果本司不负任何责任。

8.采购文件售价: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9.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递交响应文件,否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cg.ndcqjy.com/#/home)、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ndcqjy.com/)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17号

邮编:352100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0593-8992856

13.代理机构: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

邮编: 352100

联系人:小周

联系电话:0593-202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