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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金禾广场项目全案代理服务项目补充通知(一)

编号:卓知[2023]招第ND109号 作者: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5-12 16:45:30

宁德市金禾广场项目全案代理服务项目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卓知[2023]招第ND109号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宁德市金禾广场项目全案代理服务项目补充通知公布如下:

一、招标公告第4.1款增加如下内容:“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登记购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合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或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时        间:2023年5月12日

附件:

  2023051204453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