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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商业公司及所属企业房屋安全加固项目

编号:NDCJZX-2023-招字009 作者: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7-28 17:00:12

闽东商业公司及所属企业房屋安全加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东商业公司及所属企业房屋安全加固项目已由国投党委以会议纪要[2023]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闽东商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闽东商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福安市、赛岐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闽东商业公司及所属企业房屋安全加固项目,对闽东商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4栋楼进行加固改造,其中:宁德市闽东商业有限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鹤峰路4-2号)3号楼系地上6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702m2,4号楼系地上4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06m2;宁德市工业品批发公司(赛岐镇凯旋街虹桥南路248号)8号楼系地上5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700m2;宁德医药采购供应站(福安市湖滨北路3号)12号楼系地上5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261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300~3000万元(中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43755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22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分两阶段施工,第一阶段宁德两栋楼工期105天,其中3号楼拟定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20日,4号楼应结合幼儿园开学时间调整,具体开工日期待招标人通知;第二阶段福安、赛岐两栋楼工期115天,拟定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5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程规范验收合格标准,且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构安全及抗震级别达到B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3)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5)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9 09:00:00

开标解密时长:45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②电子银行保函;③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险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8月0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 njoy5191.com/)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http://ndcqj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闽东商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8-1号 ,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866698,传真:/

联系人: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7楼,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ndcjzx2@qq.com

电话:0593-2767999,传真:/

联系人:卓玉春、林巧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闽东商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8-1号

联系电话: 0593-28666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大厦15层随行易交易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400870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