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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市交投医疗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后勤服务管理(保洁)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NDHFZB-4220231013 作者: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1-20 17:48:34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交投医疗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1、谈判编号:NDHFZB-4220231013

2、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

主要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

合同包最高限价

最高限单价(元/人/月)

数量

 

谈判保证金

 

1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后勤服务管理(保洁)

60天

保洁工作包括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及专项清洁等,其他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1825460

3094

295人

18000

 

3、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4、发售谈判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5、获取谈判文件方式:A、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B、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全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账号:35001686107052518311】,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ndhfzbb@163.com。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6、项目联系人:林经办

联系电话:13073923701

E-mail:ndhfzbb@163.com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交投医疗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天山路宁德站北侧交投医疗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君供栈酒店)

联系人:陈先生、0593-2805210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凡有能力提供谈判文件所述项目的境内的供应商(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F、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已履约或正在履约的医院类物业服务项目(项目范围需包含保洁和运送)的相关材料(需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服务合同),已验收合格的:提供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正在履约的:提供该业绩合同期内的采购人任意一笔付款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G、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H、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合格的供应商。

9、政府采购政策

9.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

9.2、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1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11、谈判时间:[2023年11月24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12、谈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2梯803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3、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电子或纸质),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4、竞争谈判文件购买费、采购代理服务费、谈判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账  号:35001686107052518311;

开户名: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15、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