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编号:NDYXCQ[BX]2023034(1) 作者: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1-24 16:46:02

项目概况: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业务部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3年12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YXCQ[BX]2023034(1)

项目名称: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最高限价:1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年报审计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次采购的服务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年报审计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要求供应商为采购人及其所属纳入合并范围和实质性管理的分子公司(除上市公司外)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合并范围含上市公司的集团合并审计报告及说明和属纳入合并范围和实质性管理的分子公司(除上市公司外)的所有合并年报审计报告、所有个别年报审计报告及说明。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基本服务期为1年。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应答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a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不含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一、资格证明:

供应商应当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目录予以佐证。

二、专业人才: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或项目负责人最近三年有为从事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担保或再担保、酒店、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业、基金管理(不少于其中5个行业)的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

提供以下材料予以佐证:

①拟派该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或项目负责人和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②提供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的防伪码页面复印件。

③防伪码页面二维码查询结果复印件,查询结果的其中一名签字注师应当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或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的报告日期应当在2021年至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④供应商提供相关被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查查、天眼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企业信息查询平台页面截图(内容应当体现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范围,被审单位其经营范围应当包含上述行业关键字;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或者供应商未提供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a8参加比选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a9信息查询结果

(1)供应商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记录平台(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及违法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为上述网站获取的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比选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或者供应商未提供的,以比选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②查询结果存在失信惩戒行为、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违规失信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10比选保证金

 

特定条件:/

※比选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包括特定情形),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并按要求对文件进行签署、盖章等,否则按报价(应答)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业务部

方式:可至指定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业务部)现场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或采用邮件方式办理报名事宜(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的供应商报名事宜,务必电话联系)。各潜在供应商到我司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递交应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比选文件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单位名称(姓名)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应答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应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址:www.ndcqjy.com。

邮箱:1740499643@qq.com  

其余详见比选文件及附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贸广场)2幢20层

联系人:巫女士

联系方法:0593-2961579

代理机构: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方法:0593-2292676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2023112405140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