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私募公司债券及小公募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编号:NDYXCQ[CS]2023030(1) 作者: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1-09 09:38:38

一、项目编号:NDYXCQ[CS]2023030(1)

二、项目名称:私募公司债券及小公募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成交承销佣金费率(承销佣金费率‰/年):0.556‰/年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成交承销佣金费率(承销佣金费率‰/年):0.556‰/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私募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

  私募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实行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私募公司债券,详见磋商文件。

  除采购人有其他要求外,该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服务至本项目完成(债券存续期结束)。

成交人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履约,履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小公募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

小公募公司债券牵头主承销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实行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私募公司债券,详见磋商文件。

   除采购人有其他要求外,该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服务至本项目完成(债券存续期结束)。

   成交人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履约,履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评审小组名单:

程美淋、林雪康、缪斌、周维秀、陈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经与采购人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采购包1:4.00万元(人民币);采购包2:4.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文件及评审结果的认真审核评定,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2号(龙威·经贸广场)2幢19-22层

联系方法:刘女士0593-2961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            

联系方式:韦女士 0593-2292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女士

电 话:0593-2292676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9日
附件:

  20231109094137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