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NDCJZX-2025-采字006
二、项目名称: 机械化作业船只托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 |
评审价格 |
宁德市都澳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1梯605室 |
3648792元 |
3101473.20元 |
序号 |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数量 |
服务标准 |
中标总价(元) |
1 |
包1 |
机械化作业船只托管服务 |
本项目为机械化作业船只托管服务项目,地址为宁德市全海域,委托代管采购人自有四艘机械化作业船只,根据采购人作业安排在宁德市三都澳内、福鼎市指定海域开展巡航海漂垃圾打捞工作等,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中标人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严重违规经营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1年 |
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要求,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3648792 |
采购人代表: |
卞智香 |
评审专家: |
陈志伟、 陈斌、黄秋平、罗丽旻 |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数:
100(万元)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100(万元)-500(万元)的服务费比率0.8%。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账号:137010100100326662
(4)本项目代理费金额:361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资格审查小组评审,3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经评委会评审,3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3家投标人均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小微企业,经由专家一致认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规定给予15%的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德市蓝海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正大路统计信息大楼403室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法: 0593-6106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星明酒楼七楼)
联系方式:林巧丹、刘妙梅 联系方法:0593-2767999
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