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CX-CS-ND-202601002-1
二、项目名称:温福高铁(宁德段)节地评价论证工作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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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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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同鑫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三层-A区 |
588000元 |
93.35分 |
采购包1(温福高铁(宁德段)节地评价论证工作项目(二次)):
服务类(福建同鑫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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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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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福高铁(宁德段)节地评价论证工作项目(二次) |
详见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细项 |
覆盖温福高铁宁德段全域,具体范围以采购人提供的规划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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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节地评价论证全流程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节地评价成果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专家评审止(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调研及资料收集,提交工作实施方案。资料收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节地评价论证报告初稿。收到采购人及专家修改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修改,提交终稿并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报送及备案相关工作。) |
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合规成果。 |
588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兰腾达(组长)、李雅、刘军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并对计算结果总额给予80%的折扣计算。供应商在投标时应特别予以注意。(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账号:3505018863000000009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56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政策优惠情况: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交投物流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东侨区余复路16号
联系方式:于先生15080490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联系方式:欧燕芳、潘飞燕、杨斌0593-2953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飞燕、欧燕芳
电 话: 0593-2953396
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