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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城建央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市城建央厨运营项目供应链配送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

编号:NDCJZX-2026-采字013 作者: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4-14 17:29:48

一、项目编号:NDCJZX-2026-采字013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城建央厨运营项目供应链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蔬菜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折扣率

中标金额

评审价格

福建乐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商贸大道16号倪世数字家居生活广场1#仓储第一层A01,A11、AI2、A13、A15、A16号

49%

4350782.52元

3698165.14元

采购包2(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折扣率

中标金额

评审价格

福安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街道学院路678号

61%

8052078.69元

6844266.88

采购包3(鲜货类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折扣率

中标金额

评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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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4(冻品类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折扣率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宁德创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青山路39-2号

52%

7167986.80元

6092788.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蔬菜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建乐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宁德市城建央厨运营项目供应链配送服务项目

蔬菜配送服务

供货时需提供所有样品检测合格的《农残检测报告单》、《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感官性状符合食材安全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15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1年(2027年秋季学期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被设定为试用期。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安全、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采购包2(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安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宁德市城建央厨运营项目供应链配送服务项目

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大米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查标准,并提供按批次检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文件;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质量标准;调味品应为优质产品、有规范包装(花椒、枸杞、桂皮、香叶等干货类调味品、散装主副食品除外)等。 具体内容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15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1年(2027年秋季学期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被设定为试用期。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安全、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采购包4(冻品类配送服务):

服务类(宁德创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宁德市城建央厨运营项目供应链配送服务项目

冻品类配送服务

冻鸡肉: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等,具体内容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15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1年(2027年秋季学期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被设定为试用期。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安全、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晓晖、陈石龙

评审专家:

陈志伟、 林振兴、黄秋平、王云明、杨维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各采购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均向各采购包的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各采购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各合同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100(万元)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100—500(万元)的服务费比率0.8%,500—1000(万元)的服务费比率0.45%,1000—5000(万元)的服务费比率0.25%。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账号:13701010010032666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采购包1代理服务费:41806元

采购包2代理服务费:60734元

采购包4代理服务费:5675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1

(1)经资格审查小组评审,7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7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福建省世纪民天食品有限公司、宁德市永虹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青谷贸易有限公司、福州中膳金勺子食品有限公司、福建乐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创合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福建基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家投标人均为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由专家一致认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给予15%的价格扣除。

采购包2:

(1)经资格审查小组评审,6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6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宁德市忠细和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福安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青谷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世纪民天食品有限公司、福州梦马贸易有限公司5家投标人均为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由专家一致认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给予15%的价格扣除。

采购包3:

本采购包因投标不足3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1.5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本采购包3按流(废)标处理。

采购包4:

(1)经资格审查小组评审,7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7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福建省世纪民天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基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巧千味食品有限公司、福州中膳金勺子食品有限公司、宁德创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安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青谷贸易有限公司7家均为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由专家一致认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给予15%的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宁德市城建央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六都村游坊溪11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法:1855940602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

联系人:林巧丹、刘妙梅

联系方式:0593-2767999

 

 

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20260414052948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