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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以北华侨农场原兰溪管区部分建设用地伍年租赁使用权公开招租

编号:MNDCQ2023096(1) 作者: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8-10 17:33:30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3096(1)

2、竞价标的:本次招租标的为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中路以北的华侨农场原兰溪管区建设用地的3栋房屋1642.03㎡及土地2348.24㎡的伍年租赁使用权,位于划拨的农场原兰溪管区住宅用地地块内,场地主要经营用途为民宿、文创等,其它的道路及空地作为绿化、基础设施等配套使用,场地内路网需自行投资建设,该地块要与高速公路保持合理退让。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标的

面积(㎡)

年租金挂牌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1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以北华侨农场原兰溪管区部分建设用地伍年租赁使用权

部分房屋1642.03㎡及土地2348.24㎡

528100

1000000

 

3、产权证书号:无(具体以测绘图纸为准)

4、装修情况:无水电卫生间,租赁场地内的给水、供电、雨污排放及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未到位

5、租赁期限:5年(不含免租期);

6、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月租金收取6个月租金;

7、(装修)免租期:6个月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为每6个月支付一次;

9、租金递增方式:前2年不递增,从第3年起每年递增3%;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民宿、文创等;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该场地不得存放危险物品;不得用于搭盖、修建厂房、仓库使用;不得用于垃圾回收、存放等;不得用于有扰民、噪音较大、脏乱差等的使用行为。同时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在标的物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无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无

14、合同的签订:成交之日起20日内签署《租赁合同》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

(1)该地块面积与多方存在争议的情况,测绘图纸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可能存在差距,承租方不得因面积变化提出其他任何优惠和赔偿要求。

(2)三栋旧有石头房屋不得拆除,允许承租方加以修缮保护利用。承租方需修缮原有石头房屋时,应尽量保留原有建筑风貌,做到修旧如旧,安全加固,安全生产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房屋使用要求承租方进行投保财产险。修缮设计方案经有资质设计单位盖章并报经出租方认可。

(3)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地块上搭盖彩钢瓦及临时搭建仓库,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场地。

(4)出租地块与周边涉及争议问题需由承租方自行协商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出租地块内的供水、供电、雨污排放、消防系统及路网等设施均未配备到位,需由承租方自行安装且费用自理。

(6)承租方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且不限于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及特种行业许可等场所经营所需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手续)。租赁期间,承租地块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自觉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7)如中标方在1个月内无法协商存在的纠纷问题和无法动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21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21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

(7)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租赁合同》(原件);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9)其他证明文件(若有)。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出租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条件:

(一)承租方负责地块内旧房屋的修缮及保护工作,修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当保持出租方所拥有的石头房屋的完好,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承租方应当向主管部门报批该地块内供水、供电及排污等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工作,并承担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建设费用。

(三)承租方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且不限于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及特种行业许可等场所经营所需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相关手续)。租赁期间,承租地块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自觉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承租方维修、保养的范围包括本合同确定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和承租方装修装饰和改建、扩建部分。

(五)承租方进行装修装饰、改建扩建不得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改、扩建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六)承租方应自行及时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通讯费、排污费等因使用场地所产生的各项费用。逾期未交,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承租方交还场地时,应当保证房屋处于完好状态,若有毁损,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否则,出租方有权恢复原状,承租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                                                                                                              

(八)承租方交还租赁物时,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留存物品,否则,出租方有权处置,承租方应承担出租方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九)租赁期满承租方未续租或租赁期间合同解除、终止的,承租方必须在租赁期满之日或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15天内与出租方结清往来账款、交清应当由承租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办理完房屋等的移转手续。  

(十)租赁期内,如政府建设需要收回场地及建筑物的,承租方应及时退出,出租方不赔偿任何损失。属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投入装修部分的拆迁补偿,由承租方自行与征用该处地块及建筑物的部门或建设方协商解决,出租方可予以协助                                                                             (十一)租赁期满,如政府未征用该地块,出租方重新对外招租,则需聘请评估机构对承租方已投入的装饰装修、绿化、构筑物、管线等装修附合物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归承租方所有,并由业主方聘请中介机构按市场评估值打包装入下一轮招租方案一并公开招租。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若由原承租方中标,则由承租方承担先前投入的装修评估值;若原承租方未能中标,则由新的承租方承担原有的装修评估值。

(十二)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且接受租赁标的现状。

(2)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3)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