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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05号961.3㎡仓库等5处标的招租

编号:MNDCQ2023136(1) 作者: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1-03 16:40:50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3136(1)

2、竞价标的: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05号961.3㎡仓库等5处标的贰年租赁使用权。标的位于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05号。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标的

面积(㎡)

租金挂牌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1

105号961.3㎡仓库

961.3

17303.4

41000

2

105号1172㎡仓库

1172

21096

50000

3

105号936.7㎡仓库

936.7

16860.6

40000

4

105号500.6㎡仓库

500.6

9010.8

22000

5

105号办公楼1-4层

399.4

13979

34000

3、产权证书号:

(1)标的1至标的4:闽征地(1987)宁字第028号;

(2)标的5:宁公房字第0512号;

4、装修情况:简单装修;

5、租赁期限:贰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

7、(装修)免租期:无;

8、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9、租金递增方式:无;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

(1)标的1至标的4:商业、仓储;

(2)标的5:商业、办公;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危险用品生产经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事项。

12、是否有优先承租权:有

1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已到期

14、合同的签订: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

(1)意向承租方一旦缴纳竞价交易保证金并递交了报名文件,即表示完全了解本标的的租赁用途等租赁相关要约,同时有能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成交后不再因标的物的证件问题主张任何相关民事权利;

(2)因出租方或上级单位使用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并终止合同,出租方无须承担提前终止合同违约责任,出租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搬离(搬离时限15个自然日)完成腾退,承租方逾期腾空搬离的,视为承租方主动放弃扩建物及租赁房屋内财物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主处置,搬离期间除水电费、物业费外不再收取场地租赁费。未产生的租金费用从承租方搬出租赁场所之日起折算返还已交租金,出租方不赔偿承租方损失;

(3)若该次招租的最终承租方不是原承租户,从成交日起需给予原承租户60日搬离时限;

(4)本标的出租年限二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

(5)标的物有部分为空置地出租,租金仅为空置地费用,不含地面建筑物费用,空置地现有地面建筑物为临时搭建物,地面建筑物位置(详见平面图),若后续地面建筑物被拆除,租金不予以调整;

(6)不得擅自加层、夹层或改变房屋(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已存在夹层的需拆除楼梯,并禁止使用夹层。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收到委托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租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委托方账户。

二、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4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租赁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租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自然人报名,无法加盖公章的,应选择签字并加盖手印,下同)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

(7)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租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9)其他证明文件(若有)。

2、意向承租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租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组织方和出租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条件:

(一)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租赁标的介绍系出租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看了解,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且接受租赁标的现状。

(2)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3)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电话:0593-2292696

联系人:陈女士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