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经营承包标的广泛征集承包人,特公告如下:
一、经营承包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5093(1)
2、竞价标的:霞浦县东海一号线丹湾零碳空间二消业态伍年经营权。标的物位于霞浦县东海一号线丹湾零碳空间咖啡屋。丹湾零碳空间建筑面积约为466平方米,配备现有基础经营设备(包含座椅、收银机、绿植等设备,详见附件六:设备清单),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
标的 |
年承包金挂牌价(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霞浦县东海一号线丹湾零碳空间二消业态经营承包权项目 |
158943 |
80000 |
3、产权证书号:无产权证
4、装修情况:已完成改造以及相关建设,包含轻餐饮经营用品采购、厨房设备配置、道路、景观造景、安防及水电工程、绿化植物、照明工程等内容。
5、租赁(承包)期限:伍年;
6、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
7、(装修)免租期:无
8、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方应按承包保底金或营业收入分成(二者取其高)支付。其中营业收入分成按照以下比例:第1年按营业收入的10%测算分成款,第2至5年按营业收入的15%测算分成款。
9、承包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3%;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轻餐饮业态(可配套文创产品销售、展览展会等文旅相关业态);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经营重餐饮等非文旅相关项目;
12、是否有优先承包权:否;
13、原承包经营合同到期日:/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霞浦县丹湾零碳空间合作运营协议》,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发包方及承包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且收到发包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竞价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包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发包方账户。
二、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2.承包方营业执照范围内容需具有餐饮服务范围;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轻餐业态经营经验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基准日);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5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竞价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15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包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包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霞浦县丹湾零碳空间合作运营协议》模版内容的认可。
1、意向承包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
(7)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霞浦县丹湾零碳空间合作运营协议》(原件);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包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包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
(9)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2、意向承包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包人,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包方,组织方和发包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包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包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发包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包方应将承包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发包方,并将承包方承包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发包方,承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承包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含解除),承包方所有物品自行处理,承包方应于承包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含解除)之日起10日内将自己的物品搬出合作运营场所并清场;若逾期未搬出,该物品视为承包方的遗弃物,发包方有权任意处置该物品并予以清场,处置物品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且无须向承包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承包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设备维护费、卫生清理费、设备检验费等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清水电费及相关费用。承包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4.其他交易条件以发包方及承包方签订的《霞浦县丹湾零碳空间合作运营协议》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经营承包标的介绍系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包方应自行查看了解,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且接受经营承包标的现状。
(2)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3)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