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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3号乡村振兴产品展售馆业务承包项目

编号:MNDCQ2026041(1) 作者: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4-28 09:00:10

受委托,现对以下经营承包标的广泛征集承包方,特公告如下:

一、经营承包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26041(1)

2、竞价标的: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3号乡村振兴产品展售馆业务承包。乡村振兴产品展售馆经营点位于中共宁德市委党校1号学员楼一楼大厅右前方的小卖部,总面积约为77.862平方米。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序号

标的

面积(㎡)

承包挂牌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1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3号乡村振兴产品展售馆业务承包项目

77.862

128940

35000

3、目前现有产权证书号:闽(2023)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19614号(证载用途:学员楼);

4、装修情况:简单装修;

5、租赁(承包)期限:自承包之日起至2028年11月22日;

6、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

7、(装修)免租期:无;

8、承包金支付方式:首年的年度承包保底金于合同签订之日缴纳,次年的年度承包保底金于当年1月15日前缴纳,承包方自主经营,以承包方年度累计营收(即不扣除相关税费及员工工资等一切开支费用)的7%收取年度营收分成款。当年度营收分成款未达到年度承包保底金的,按年度承包保底金收取;当年度营收分成款达到或超出当年的年度承包保底金时,即开始向承包方收取年度营收分成款超出年度承包保底金部分;承包方未如期支付的,每日须加付应付费用的1%滞纳金。

注:上述“年度承包保底金”,第一年的年度承包保底金即为挂牌年成交价,后续每年的年度承包保底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两年承包期满后,剩余月承包金在第二年的月承包金基础上递增5%,按月据实结算支付至2028年11月22日《承包合同》到期。租期不足整月的,按月租金标准折算日租金,按实际承租天数据实收取;

9、承包金递增方式:逐年递增5%;

10、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业(主要对宁德各县(市、区)具有地方代表性的乡村振兴农产品和文创非遗产品集中展示及销售);

11、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不符合宁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及中共宁德市委党校规定范围之外的行业或用途。

12、是否有优先承包权:无

13、原承包经营合同到期日:无

14、合同的签订: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承包合同》,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5、风险揭示(不确定性事项):

(一)出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在经营过程中若被顾客投诉,经查证确实属于承包方经营行为过错造成的,第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第二次2000元,第三次3000元,第四次将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

(二)承包方按上报的装修方案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按期完成装修。不得擅自改变发包方移交的房屋商铺、设施设备的结构及用途,如确实需要变更,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如承包方不负责恢复原状,发包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如遇政府建设需要拆迁或项目建设,出现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政府要求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需要收回承包经营标的场所或改变用途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承包方已支付年度承包保底金的,从承包方搬出承包经营标的场所之日起折算并返还未产生的年度承包保底金部分,发包方不赔偿承包方损失。

(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若第二年的年度营收分成款【年度累计营收(即不扣除相关税费及员工工资等一切开支费用)的7%】达不到承包保底金额,发包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五)若承包方未按时缴纳保底金,每逾期一日,需支付未缴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6、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开户账号:0000024507886012

若竞价成功,本公司在发包方及承包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且收到发包方要求返还保证金函件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竞价项目的保证金在扣除佣金(若有)后的余款无息返还承包方,或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汇入发包方账户。

二、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竞价人为企事业法人,需提交竞价单位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征信报告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且要求该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

五、公告时间: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11日。

六、看样、注册网络会员账号并对接竞价标的(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17时。

七、报名文件的构成: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包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意向承包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承包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一)意向承包方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一般竞价资格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格式见附件四,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5)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签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的与本次竞价标的相关的《承包合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包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包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经意向承包方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专项竞价资格材料:

(1)需提交竞价单位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征信报告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且要求该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名单;(要求征信报告未出现以下情况:① 严重失信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② 不良信用记录:如多次逾期还款、拖欠货款、违约等;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涉及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商业贿赂等;④破产或清算状态:企业处于破产、清算或停业状态;⑤信用评级过低:信用评级低于发包方要求的最低标准;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财务或信用信息,影响信用评估;⑦法律诉讼或行政处罚:涉及重大诉讼或行政处罚,影响企业信誉等)[注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打印(出具)时间需在项目报名期间内]

(2)竞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二)意向承包方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意向承包方,可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包方,组织方和发包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意向承包方应按本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寄达)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后,意向承包方不得要求撤销已递交的报名文件。如坚持要求撤销的,适用本公开竞价文件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在公告期内,发包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竞价人(承包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一)本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合同)当日,承包方应将承包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发包方,并将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的附合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发包方,承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含装修施工期)所产生的电费、税费、设备维护费、设备检验费等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并缴清税金及相关费用。

(三)其他交易条件以发包方及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十、其他说明:

(1)以上发包标的介绍系发包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意向承包方应自行查看了解。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承包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査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发包方承诺对该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意向竞价人可自行与出租方联系了解相关情况。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参与竞价时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一旦意向竞价人报名的,则视为意向竞价人已经知悉并接受该风险,如今后因发包标的的产权问题导致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及效力等发生任何纠纷的,均与本公司无关,相关纠纷由意向竞价人(或承包方)与发包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仅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开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4)瑕疵提示:该标的产权证证载用途与发包用途不一致,平台(组织方)不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其他:/

十一、咨询、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93-2292696

联系人:陈女士

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