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权公告> 租赁权项目

蕉城中心拆解场报废汽车收购、拆解、销售业务壹年承包经营权

编号: MNDCQ2018017(1)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8-05-22 00:00:00
项目地点:

受委托,现对以下竞价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1、项目编号:MNDCQ2018017(1)

2、竞价标的:蕉城中心拆解场报废汽车收购、拆解、销售业务壹年承包经营权;该标的为蕉城中心拆解场报废汽车收购、拆解、销售业务,区域范围不包含古田、福鼎、霞浦三个县(市)。(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元 为单位)

3、月承包保底基数挂牌价:55000元;

4、承包期限:壹年;

5、合同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整(¥300,000.00);

6、费用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

7、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捌万元整(¥80,000.00)

9、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账号: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竞价成功,与委托方签订《承包协议》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交易价款;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对承包方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的法人可参加。

2、竞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废旧金属回收、利用、销售(包含报废汽车拆解业务)。

3、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4、企业员工应具有各类专业及拆解工证书的员工不少于8人(含8人)。

5、企业应具备重型直备拖车、挖掘机、装载机、大型打包机等专业回收拆解设备。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人为标的的承包人。具体流程详见下方《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络竞价须知》。

四、交易佣金:根据物价局闽价[2008]服259号规定标准收取佣金(按竞价成交总价计算)。

五、公告时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31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17时。

七、意向承包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包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包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6)专业拆解气割证书复印件8份(交验原件)。

(7)重型直备拖车、挖掘机、装载机、大型打包机行驶证或发票。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八、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包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18年6月1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九、其他说明

1、场地经营费用(含场地租金12万元/年)、水电费、人工拆解费、搬运费、装卸车费、场内垃圾清理和保洁费、卫生费、劳务费及社会保险费(含工商保险)等均由承包者承担。

2、承包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租赁方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商务局、环保局、消防队)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合规生产。如违反规定,被要求整改所需经费或被政府部门处以罚款(即使名义上系对租赁方处罚),该罚款作为承包者违约责任的后果由承包者实际承担。

3、本场地原有承包人,若本标的成交的非原承包人,场地清场期为3个月,即由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这期间场地租金由新承包人与原承包人各负担50%,主场地由新承包人使用,这期间原经营人不得回收任何报废机动车辆。查扣车辆的最后清场时间以公告结束期为准。

4、经营范围不包含古田、福鼎、霞浦三个县(市),蕉城拆解场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由经营者承担,管理综合服务费按200元/吨收取,保底基数为660,000.00元/年,超过保底基数按实际吨位收取,不足保底基数按保底基数结算,承包者应按实际成交价确定保底基数。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