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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时代广场集中式商业经营业务壹拾年承包权

编号:MNDCQ2021024(1) 作者: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5-11 17:37:09

 

受委托,现对以下承包标的广泛征集竞价人,特公告如下:

一、承包标的:

1.承包标的情况介绍:霞浦时代广场集中式商业经营业务壹拾年承包权,位于霞浦县赤岸大道东侧、福宁大道北侧。标的以现状为准。

2.产权证书号:无。

3.建筑面积:约36000㎡。

4.装修情况:公共区域装修。

5.合同履约保证金:500万元。

6.挂牌价:10050万元(10年经营业务保底承包金累计额)。

7.承包期限:壹拾年。

8.免承包期:无。

9.承包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10.承包递增方式:按合同约定。

11.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按合同约定。

12.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按合同约定。

13.合同的签订:承包方应于竞拍结果公示时间届满后15日内,向发包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或银行独立保函,不计息),并与发包方签订《经营业务承包合同》。

14.交易保证金:1000000元;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意向承包方被确定为承包方后,其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在签署《承包合同》并扣除交易佣金后原渠道返还或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竞价不成功,交易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二、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参加本项目竞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提供意向承包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承包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承包方为大型专业化商业管理公司的,在全国范围持有并正在运营的单个4万平方米以上集中式商业项目(购物中心项目或零售商场项目)累计须达到200万平方米(不含停车场面积)以上;

(2)承包方为上市公司的,全国范围持有或整体承包或委管并正在运营的单个4万平方米以上集中式商业项目(购物中心项目或零售商场项目)累计须达到60万平方米(不含停车场面积)以上。

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四、交易佣金:确定为承包标的承包方的意向承包方,须向竞价组织方支付交易佣金,交易佣金按照承包标的成交总价分档累进计算【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1.58%;1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费率1.08%;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费率0.63%;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费率0.36%;5000万元以上的费率0.18%】。

五、公告时间: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20日。

六、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17时。

七、意向承包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报名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构成。意向承包方必须按照公开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和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

意向承包方向组织方递交报名文件,视为其已详细履行对标的企业及标的的尽职调查,视为对本公开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及公告内容的认可、同意及遵守,视为对组织方制订的交易规则的遵守,视为对披露的《承包合同》模版内容的认可。

资格证明文件构成: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一,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除递交前述规定的资格材料外,意向承包方均还需递交下列材料:

①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二,交验原件);

②经意向承包方有效签章的《竞价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三,原件);

③经意向承包方有效签章的《意向承包方联系方式确认书》(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五,原件);

④经意向承包方有效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⑤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六,(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注:如付款人(转出方)名称与意向承包方名称一致无需提供];

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意向承包方相应的被执行信息,意向承包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被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签字并加盖公章);

⑦意向承包方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竞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本公开竞价文件附件七,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⑧意向承包方须提供意向承包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复印件,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⑨意向承包方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提供意向承包方、意向承包方的母公司(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意向承包方的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持有并正在运营的单个4万平方米以上集中式商业项目(购物中心项目或零售商场项目)累计达到200万平方米(不含停车场面积)以上的产权证书复印件及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股权关系证明文件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B.提供意向承包方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及股票代码,提供意向承包方、意向承包方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全国范围持有或整体租赁或委管并正在运营的单个4万平方米以上集中式商业项目(购物中心项目或零售商场项目)累计达到60万平方米(不含停车场面积)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即:意向承包方、意向承包方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持有的,须提供产权证书复印件或上市公司2020年对外公开披露年报(提供的年报仅截取显示产权面积即可);整体租赁或委管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委管合同复印件(提供的每份租赁合同或委管合同显示盖章页、租赁面积(委管面积)、租赁内容(委管工作内容)、合同期限等内容即可,且在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仍在合同期限内)。上述复印件及股权关系证明文件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5)竞价成交后,承包方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如下材料审查:

①承包方须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报名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承包方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③承包方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八、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意向承包方如对公开竞价文件有疑问,应在2021年5月1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组织方向出租方提出,由出租方通过组织方在2021年5月1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该书面答复作为公开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在公告期内,出租方可通过组织方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开竞价文件的内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价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和公开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条件:                     

1、承包方在签订《经营业务承包合同》后应当在30日内在项目经营所在地注册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500万元且未超过中标金额的,则承包方为子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需提供符合法律、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决议等材料;若中标人为上市公司,还应提供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材料)。若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中标金额,则承包方无需为子公司(存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情形的除外,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承包方注册分公司的,还需提供总公司的相应授权材料,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承包方注册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后,合同主体变更为其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具体以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2、承包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供项目定位分析报告(包括霞浦宏观市场和商业市场分析、消费客群调研、项目业态规划等内容)、项目商业招商计划、项目开业计划书等材料,向发包方备案后实施。

3、承包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组建项目咨询服务团队,并委派专业团队服务项目现场,包括设计、土建、装修、机电等相关专业人员,全面配合发包方(及发包方指定主体)开展项目室内装饰、机电、景观等交付前项目建设的过程各类工程的设计审核和施工配合工作。

4、承包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提供项目主力店的相关房产技术条件,并协助发包方将主力店房产技术条件融入到工程建设过程,减少后续工程拆改情况。

5、项目竣工备案且完成公共区域装修并完成公共区域二次消防验收后由承包方全面负责综合体各类工程事宜。在项目竣工备案后10日内,承包方需编制商铺装修整体设计方案及商铺装修管控计划,向发包方备案。商铺的装修事宜由商户自行承担,若承包方因招商需要将商铺装修后出租的,装修费用可计入当年年总经营成本。

6、除不可抗力或其他经发包方确认严重影响项目招商因素外,承包方应在双方约定的开业之日需达到80%的出租率(出租率=已开业固定商铺的使用面积/项目可出租固定商铺的总使用面积),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承包方在试营业期届满前一年内需投入不少于300万元的营销推广费用,该项费用由承包方先行垫付,纳入第一年经营成本。

8、承包方需按年编制“年度市场推广活动费用预算”,以月度为单位进行预估和分解,每月的费用中,需包含所有的推广活动费用支付,包括活动道具制作、美陈布置、媒体投放、活动执行等,并对费用预算严格把控。

9、承包方每一年的年度全面预算均需报备发包方后实施,承包方需按照报备发包方的年度全面预算执行。

10、发包方可向项目委派两名代表(财务代表一名、经营管理代表一名),发包方委派的代表的劳动关系隶属发包方,薪酬福利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干涉商业综合体的正常经营,但发包方有预算内的备案知情权,预算外的审批权,具体规定事项另行协商。

11、承包方需编制安全管理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备运行方案、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维修保养方案等制度,向发包方备案。

12、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信息:

(1)每月15日前,提供上个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科目余额表、预算执行情况表等业务统计表。若发包方对上述材料中数据有疑义的,有权查阅相关账务账册(含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及相关资料,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

(2)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十日内,提供年度财务报表;

(3)承包方与商户签订的合同需按季度向发包方备案;

(4)发包方因融资需要,需承包方提供项目综合体融资贷款相关材料,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发包方确保不影响承包方在本合同约定内的权利义务。

13、承包方或商家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品牌,必须为自有品牌或获得权利人授权许可的品牌,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若产生品牌费用均由承包方或商家自行承担,且该等费用不列入年总经营成本。

14、其他详见《经营业务承包合同》。

十、咨询电话:0593-2292676

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金禾商务中心12层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