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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时代广场集中式商业经营业务壹拾年承包权更正公告

编号:MNDCQ2021024(1)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5-18 16:58:36

      受委托,我公司对霞浦时代广场集中式商业经营业务壹拾年承包权进行公开竞价,于2021年5月11日在宁德市产权交易网站上发布竞价公告。现将公告内容

1.公告内容第七条第(4)款第⑨项“A.提供意向承包方、意向承包方的母公司(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意向承包方的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持有并正在运营的单个4万平方米以上集中式商业项目(购物中心项目或零售商场项目)累计达到200万平方米(不含停车场面积)以上的产权证书复印件及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股权关系证明文件需签字并加盖公章。”更正为“A.提供意向承包方,意向承包方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股权关系等证明文件),意向承包方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关系等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持有并正在运营的单个4万平方米以上集中式商业项目(购物中心项目或零售商场项目)累计达到200万平方米(不含停车场面积)以上的产权证书等复印件及股权关系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股权关系等证明文件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告内容第九条“6、除不可抗力或其他经发包方确认严重影响项目招商因素外,承包方应在双方约定的开业之日需达到80%的出租率(出租率=已开业固定商铺的使用面积/项目可出租固定商铺的总使用面积),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更改为“6、除不可抗力或其他经发包方确认严重影响项目招商因素外,承包方应在双方约定的开业之日需达到85%的出租率(出租率=已开业固定商铺的使用面积/项目可出租固定商铺的总使用面积),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综合体及其附属设施,承包方完成本合同第九条有关约定的义务后,发包方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公告内容第九条“10、发包方可向项目委派两名代表(财务代表一名、经营管理代表一名),发包方委派的代表的劳动关系隶属发包方,薪酬福利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干涉商业综合体的正常经营,但发包方有预算内的备案知情权,预算外的审批权,具体规定事项另行协商。”更改为“10、发包方可向项目委派两名代表(财务代表一名、经营管理代表一名),发包方委派的代表的劳动关系隶属发包方,薪酬福利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干涉商业综合体的正常经营,但发包方有预算内的备案知情权。若因项目运营需要实际支出超出预算内金额的,承包方应将该预算外支出在7日内报备发包方,若发包方未在收到报备材料后7日内提出异议的,该项支出计入经营成本,若该支出明显超出市场平均标准或承包方未能进行合理解释的,该部分支出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7日下午17时,竞价时间2020年5月28日9时30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详情见网站:www.ndcqjy.com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金禾商务中心12层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